玉林交警推出20項便民舉措
機動車查驗檢驗“便民辦”“先行辦”
玉林新聞網-玉林日報訊(記者 曾維棟 通訊員 李佳利)近期,有群眾反映在辦理機動車查驗檢驗業務時,出現了因車身粘貼個性化貼紙或廣告、車身局部脫漆、號牌出現輕微彎曲變形、車輛廠標改變原有顏色等情形,導致無法當場辦理車管業務,需來回往返整改。為此,玉林交管部門推出20項機動車查驗檢驗業務“便民辦”“先行辦”便民利企舉措,讓群眾到車管服務網點辦理機動車查驗檢驗業務一次辦結。
記者了解到,本次推出的20項便民利企舉措中,包括7項“便民辦”舉措和13項“先行辦”舉措。其中,符合“便民辦”的,群眾可直接當場辦理;符合“先行辦”的,群眾可先行辦理,再按要求在規定時限內進行整改完善,實現只跑一次“先辦理后整改”的暖心服務。
玉林交警提醒,對于“先行辦”的13種情形,車主或經辦人必須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整改或到車輛管理所辦理變更登記,如未在規定時限內完成整改或到車輛管理所辦理變更登記的,由車主自行承擔相關責任。對存在“先行辦”歷史記錄并且未及時整改的,不再予以“先行辦”。
這些事項“便民辦”
7項“便民辦”舉措主要適用于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車身(車窗玻璃除外)粘貼個性化貼紙、標識(有違社會公序良俗及專用標識除外)等,不影響安全駕駛,不影響車身顏色識別,不影響車輛品牌識別;車身兩側(車窗玻璃除外)噴涂粘貼本單位的品牌、商標、聯系電話、網址,不影響顏色識別;使用貼紙或噴涂等方式對非營運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商標、廠標進行裝飾,貼紙或噴涂的圖案與商標、廠標保持50毫米以上距離,不影響商標、廠標識別;車輛廠標或商標式樣和尺寸不變,改變原有顏色,不影響品牌識別;在用車輛發動機號碼標簽脫落,但借助于內窺鏡可拍攝到打刻的發動機號碼;在用車輛整車產品標牌脫落、破損、字跡不清;掛車加裝緊繩器(低平板半掛車鵝頸部位加裝的除外),不影響安全行駛等情形。
這些事項“先行辦”
13項“先行辦”舉措主要適用于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三角警告牌損壞或缺失,反光背心損壞或缺失(注冊登記業務除外);機動車號牌專用固封裝置上代表發牌機關代號的漢字字符與實車號牌發牌機關不一致;號牌框架內邊緣與號牌字符邊緣間隔小于5毫米,但未遮擋號牌字符;機動車車身局部凹癟、銹蝕、脫漆部位少于5處,每處面積不大于50平方厘米且總面積不大于200平方厘米,凹癟深度不超過1厘米,凹癟、銹蝕或脫漆部位不影響機動車安全使用;在用的載貨汽車和專項作業車駕駛室噴涂的駕駛室載客人數或總質量(準牽引總質量)不清晰或缺失,欄板貨車、掛車、自卸貨車噴涂的欄板高度不清晰或缺失;廂式貨車設置透氣窗等13種情形。
原標題:
機動車查驗檢驗“便民辦”“先行辦”